《市场消费》

三祥新材:因未披露信息收到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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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悉,三祥新材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及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具体问题包括未披露辽宁华祥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变化和进展,以及2023年末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导致财务报表数据不准确。公司董事长夏鹏、总经理夏瑞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提交整改报告,并加强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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