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证监会要求基金经理绩效薪酬下降

· · ·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旨在进一步提升基金管理行业的规范运作和投资绩效。该方案强调了对基金经理薪酬管理的高度重视,要求建立与投资收益直接挂钩的激励机制。 据方案规定,基金管理公司需完善内部薪酬管理体系,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的薪酬与其工作表现紧密关联。具体来说,基金公司的高管、基金经理等核心人员必须遵守强制跟投规则,并且在特定锁定期后方可兑现相关收益。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管理时间超过三年的产品,若其投资回报显著低于业绩比较基准10个百分点以上,相关基金经理的绩效薪酬将面临下调;反之,如果产品表现优异,长期跑赢比较基准,则可以适当提高其绩效奖励。这种差异化的激励措施有助于引导基金经理实施更注重长期稳健的投资策略。 同时,方案还强化了对基金经理职业行为的约束机制,要求严格落实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制度,并赋予监管部门在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时追索和扣减相关人员薪酬的权利。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