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天津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关于“汽车模具转2”赎回实施和赎回前最后半个交易日的重要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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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12月18日,“汽模转2”最终转股日

  截至2024年12月18日下午收盘前,持有“汽车模型转换2”的投资者仍可转换股份;2024年12月18日下午收盘后,未转换股份的“汽车模型转换2”将停止转换股份。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收盘后,公司将以101.77元/张的价格全额赎回在中登公司注册的“汽车模型转换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时,“汽模转2”赎回日只剩下最后半个交易日(即2024年) 12月18日下午交易时间段)。

  2、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注意投资风险,并提醒“汽车模型转让2”持有人在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收盘前完成股票转让。

  特别提示:

  1、2024年11月26日,“汽模转2”赎回条件满足日

  2、2024年12月18日,“汽模转2”赎回登记日

  3、2024年12月19日,“汽模转2”赎回日

  4、“汽模转2”赎回价格:101.77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1.8%,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批准的价格为准。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2月24日

  6、2024年12月26日,“汽模转2”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

  7、2024年12月16日停止“汽模转2”交易日

  8、2024年12月19日停止转股日:

  9、可转债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简称将变更为“Z模转2”

  10、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1、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盘后未转股的“汽模转2”将按101.77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别提醒“汽模转2”持有人在限期内注意转股。赎回完成后,“汽模转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如果持有人持有的“汽模转2”被质押或冻结,建议在停止转股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因无法转股而赎回。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盘后尚未转股的“汽车模型转股2”将按101.77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由于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如果投资者未能及时转股,可能会面临损失。请注意投资风险。

  天津汽车模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汽车模型转换2”的议案》。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6日起,公司股价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前“汽车模型转换2”转换价格(4.20元/股)的130%(含130%)。“汽车模型转换2”触发了《天津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和公司自身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汽车模型转换2”的提前赎回权,并按照债券面值和当前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所有未转换的“汽车模型转换2”。现将“汽车模型转换2”赎回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发行可转债的情况

  2019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许可[2019]2582号文件批准,天津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71万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7100万元。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向公众投资者发行后余额部分(包括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认购金额不足4.7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2020年1月23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46号”文同意,公司47、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汽模转2”,债券代码“128090”。

  (3)可转换债转股价格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自2020年7月3日起,公司发行的“汽模转2”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2020年5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后,“汽车模型转2”转股价格从4.19元/股调整为4.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4日生效。

  2021年6月29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汽模转2”转股价格从4.21元/股调整为4.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30日起生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经第五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实施。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汽车模型转让2”的转让价格从4.23元/股调整为4.20元/股,调整后的转让价格自2024年6月14日生效。

  (四)可转换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换期内,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时,公司有权根据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间,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得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票面金额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让价格调整的,按调整前的股票转让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让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5)本次触发“汽模转2”有条件赎回条款

  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6日,公司股价收盘价不低于“汽车模型转换2”当前转换价格的130%(5.46元/股),触发了“汽车模型转换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实施赎回安排

  (一)赎回价格和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汽模转2”赎回价格为101.77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赎回可转债票面总额,即100元/张;

  i:指当年票面利率,即1.8%;

  t:指计利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3年12月27日)到赎回日(2024年12月19日)的实际日历天数,共358天。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8%*358/365=1.77元

  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77=101.77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批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代扣代缴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的所有“汽模转2”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公告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赎回提示公告,并通知“汽车模型转移2”持有人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4年12月16日起,“汽模转2”停止交易。

  3、自2024年12月19日起,“汽模转2”停止转股。

  4、2024年12月19日为“汽模转2”赎回日,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收市后在中登注册的“汽模转2”。赎回完成后,“汽模转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

  5、2024年12月24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达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2月26日为赎回款到达“汽模转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汽模转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证券公司直接转入“汽模转2”持有人资金账户。

  6、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债券退市公告。

  7、可转债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简称将变更为“Z模转2”。

  (四)其他事项

  联系部:公司证券部:

  联系方式:022-24895297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汽车模型转移2”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汽模转2”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即2024年5月26日至2024年11月26日)不存在交易“汽模转2”的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汽车模型转换2”持有人办理转换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债券的证券公司申报转换。具体转换操作建议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换债券转换的最小申报单位为1个,每个面额为1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换的,合并计算转换数量(转换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票面金额/申请转换当日的有效转换价格,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的股份必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换时转换为1股的可转换债券余额不足。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转换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支付可转换债券余额和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准确至0.01元。

  (3)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大于其实际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的,按其实际金额转换。

  (4)当日购买的可转换债券可在当日申请转换。可转换债券转换的新股可在转换申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享有与原股份相同的权益。

  (五)持有人仍可按约定条件申请转换可转换债券,然后停止交易和转股。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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