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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371证券简称:菲沃泰公告号:2025-001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5日,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得超过14.22元/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当的时间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
详见2024年8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期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及回购报告》(公告号:2024-032)。
2024年10月29日,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二期股票回购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从不超过14.2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9.00元/股(含)。除调整股票回购价格上限外,第二期股票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没有变化。
详见2024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号: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应在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度。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现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期股份回购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4、648、538股,占公司总股本335、472、356股的1.3857%,回购交易最高价格为17.73元/股,最低价格为8.61元/股。
股份回购的进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在回购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并根据股份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事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