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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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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12证券简称:天融信公告号:2024-135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2024年12月30日,2024年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0日

  2024年12月30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4年12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至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LCC写字楼6栋1407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天融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公司”)

  (5)会议主持人:李雪莹女士董事长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天融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83人,代表176、567、589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794%(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79、453、87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16、250、907股,不享有表决权)。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85、553、269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50%。;480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91,014,320股股份,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245%;共有481名中小股东出席会议,代表91、398、720股股份,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75%。

  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76、567、589股。该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变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

  同意168、827、949股,占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66%;反对7、433、04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97%;弃权306、6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173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事务所(广州)

  2、律师姓名:郭佳、陈伟

  3、结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上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融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发布的《关于天融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届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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