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君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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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君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威电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中国证监会许可证〔2024〕1487号)。

  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相结合,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线上发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赞助商(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10.40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666.6.6700万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发行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金额为1000.005万股,占本次发行金额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华泰君威电子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金额为211.5384万股,占发行金额的3.17%。

  在战略配售回拨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之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4755.1316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3.66%;网上初始发行量为1.7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26.34%。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6.455.1316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数量根据线上线下回拨确定。

  根据《君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的规模,将发行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到500股的整数倍,即1.291.050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线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金额为3464.0816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金额后发行金额的53.66%,网上最终发行金额为291.0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金额后发行金额的46.34%。回拨后,网上发行中奖率为0.02413031%,有效认购率为4.456.06922倍。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支付等环节,具体如下:

  1、线下分配投资者应于2025年1月2日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分配数量,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线下发行初步分配结果公告。(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分别支付每只新股。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获得配股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是无限期的,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在战略配售方面,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获得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以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应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部门的违规数量合并计算。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不得参与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第一,战略配售的最终结果

  (1)参与者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主承销商)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二)获配结果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额为1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额的15.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

  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开发行规模的10.00%,认购金额不得超过2.2万元。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11.538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17%,均为君威电子员工资产管理计划。788.4621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截至2024年12月24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按时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5年1月6日超过最终配股金额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T+4日前,按原付款路径退还。

  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二、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上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4〕237)等相关规定,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实和确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发起人(主承销商)做出以下统计:

  线下认购已于2024年12月30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258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670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线下认购,认购金额为1059540.0万股。

  2024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线下投资者异常名单公告(2024年第三批)》中,其中一名线下投资者被列入异常名单。根据相关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向其配售股票。其管理的6个配售对象为无效认购,总认购量为7.26万股。无效认购的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排除上述配售对象后,其余257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564名配售对象为有效认购,线下有效认购数量为10000股,552股,280万股。

  (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君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发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线下发行股票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投资者类别

  注:如果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造成。

  其中,其余770股按照《初步询价推广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配售给瑞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瑞源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初步配售安排和结果符合《初步询价推广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详见“附表:线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966908

  联系邮箱:htlhecm@htsc.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号基金大厦277号、28层

  发行人:君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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