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号。1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国基金协会(AMAC)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通知》(中国基金会发行[2013]13号)的相关规定,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基金(ETF除外)持有的“上海莱士”(证券代码:002252)进行估值调整,自2024年12月31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基金的认购和赎回价格以估值方法调整后当日计算的基金资产份额净值为准。
在上述股票恢复交易并反映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根据市场价格恢复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