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证监会:长期持有基金可免收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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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近期修订并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新规明确界定了不同类型基金产品的销售服务费收取上限,以进一步规范基金销售市场秩序。 根据新规,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不得超过基金财产净值的0.4%;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上限为基金财产净值的0.2%;货币市场基金则为不超过基金财产净值的0.15%。对于其他类型的基金产品,可参考上述费率标准制定具体收取办法。 新规还特别指出,除货币市场基金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特定基金品种外,对持有时间超过一年的基金份额,不得再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这一规定意在鼓励长期投资行为,优化投资者的投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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